導語:吉林省日前出臺實施細則促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按照個人、單位和社會發展“三方受益”原則,細則不僅包括創業業績優秀者可獲全額發放檔案工資、職稱評聘傾斜等優惠政策的“正面清單”,還包含監督管理、規范制度的“負面清單”。
吉林省日前出臺實施細則促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按照個人、單位和社會發展“三方受益”原則,細則不僅包括創業業績優秀者可獲全額發放檔案工資、職稱評聘傾斜等優惠政策的“正面清單”,還包含監督管理、規范制度的“負面清單”。
吉林省規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期限不超過3年。離崗創業人員創業業績突出的,年度考核可確定為優秀等次,且不占原單位考核優秀指標;離崗創業期間,可按照原單位職稱評聘條件申評上一級職稱;創業業績貢獻突出的人員,職稱晉級和專業技術職稱分級聘任由省級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單獨組織、專門評定,還可申請特設崗位逐級聘任。
在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消除顧慮、離崗創業的同時,吉林省還以制度規范防止有人鉆政策“空子”,離崗不創業,甚至“吃空餉”。細則提出,原單位及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離崗創業人員實行季度、半年或年度實地考核和服務管理。發現離崗人員未實施創業計劃或存在“假創業”情形的,要及時進行糾正,責令其終止創業并返崗工作。
為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損,吉林省列出“負面清單”,避免事業單位出現一哄而起、“一窩蜂”式的離崗潮,規定批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應在不影響單位事業正常發展、不影響公共服務保障、不影響公共服務對象根本利益、不影響重點工程(科研)項目建設的前提下進行。
(責任編輯:羅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