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即“一錢不落虛空地”。在當前科研經費大幅增加的情況下,我們既要編織科研經費使用的“保護網”,確保公平,也要為科研人員“松綁”,提高研發效率,讓科研經費更好地發揮作用,其“刀刃”才會打造得愈加鋒利。
關于國家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一直是科技圈的熱點,更是發展中的痛點和難點。為此,一系列指導意見持續關注這一領域的改革,日前重新修訂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民口)資金管理辦法》再次釋放利好消息,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擴大會議差旅等費用管理自主權……展現出對科研行為和科技人員的極大誠意。
需要注意的是,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即“一錢不落虛空地”。通俗點講,就是科研經費這塊“好鋼”必須用在刀刃上。那么,何處是科技研發的“刀刃”呢?
首先是需要被攻克的項目或領域。真正用于科技研發、在前沿領域實現突破,是科研經費使用的正途。此次新出臺的辦法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品和重大產業化目標,支持重大專項實施過程中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業競爭前的共性技術和重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等公共科技活動,并對重大裝備或產品進入市場的產業化前期工作予以適當支持,就是把錢花在了刀刃上。
現實中,在投入力度越來越大的同時,科研經費也遭遇著形形色色的利益變現。近有一個案例,通過虛開勞務費、虛開發票等方式,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天然氣工程學院教授王新海單獨及伙同他人,套取科研經費576萬元,并將323萬元據為己有。
個案即便帶有一定的偶然性,卻也提示了一種普遍性的風險。由此看來,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體系,一刻都不能放松。在當前科研經費大幅增加的情況下,既要織密制度的籠子,斬斷尋租謀利的渠道,從科研經費的科目體系、審批環節、審計與監督機制、法律保障等方面入手堵住漏洞,同時,又要把“零容忍”落到實處,對隱身于科研領域的各類“蛀蟲”“碩鼠”嚴肅查處、絕不縱容。
其次,應當是應被調動起來的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過去一段時間,在科研經費管理和財務制度方面,過于繁瑣、機械化的程序性工作很大程度上擠占了科研人員的精力,導致其不能心無旁騖地搞科研、做學術,也打擊了一部分科研工作者申報科研項目的積極性,造成了科研經費的浪費。科研經費使用要立規矩,目的是確保錢花在了該花的地方。若這些規矩束縛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陷入“有錢不愿花、不敢花”的窘境,就要適時調整優化。
此次新出臺的辦法提出簡政放權,給予專業機構預算評審權,放寬牽頭組織單位、專業機構和承擔單位預算調劑權;明確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擴大會議差旅等部分費用管理自主權,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等,就是在把科研的自主權和經費的支配權交給科研一線的單位和個人,這是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的必然選擇。當然,放權不等同于科研人員的科研活動、科研經費支出不受監督,放權之后還有相應體制機制予以補充完善。
總之,編織科研經費使用的“保護網”有助于守衛公平,為科研人員“松綁”則有助于提升效率,這樣科研經費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其“刀刃”也才會愈加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