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細化政策措施 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
實施“創業帶動就業促進計劃”
到2017年,全省通過“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創業園區扶持等措施,扶持60萬個以上創業主體,通過鼓勵創業帶動150萬以上城鄉勞動者就業
實施“創業園區建設計劃”
到2017年,全省建成60個扶持各類創業群體的州市(滇中新區)、縣市區創業園,60個服務各類園區創業企業的園區眾創空間,100個服務各類大中專學校、技工院校學生的校園創業平臺
實施“技能扶貧專項行動”
到2020年,幫助100萬以上貧困人口實現就業擺脫貧困
為著力培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激發創業創新活力,大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確保全省就業局勢穩定,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在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細化提出了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
推進創業園區建設。在現有的“省級青年創業示范園”基礎上,整合項目和資金,大力實施“創業園區建設計劃”,對經評審認定的州市(滇中新區)、縣市區創業園,由省財政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充分利用全省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資源,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園區眾創空間,對經評審認定的園區眾創空間,由省財政給予8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對經評審認定的校園創業平臺,由省財政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
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進一步完善我省“貸免扶補”和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將貸款高額度統一為10萬元,對個人發放的“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由財政給予貼息。加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貸款扶持力度,把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并按規定由財政給予貼息。
打造“互聯網 創業創新”服務新模式。創新政府職能部門扶持創業的服務模式,加快發展“互聯網創業創新”眾創網絡服務平臺,為創業者提供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一站式創業服務。
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鼓勵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創業。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并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允許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前提下,征得單位同意后在職創業,其收入在依法納稅后歸個人所有。
開展技能扶貧。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扶貧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實施“技能扶貧專項行動”,重點抓好“四個一批”工程,到2020年底前,力爭使有就業愿望的貧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就業技能培訓,為每個有適齡人口的貧困家庭培養1名技能人才。
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政策覆蓋面。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用人單位,從2016年起將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生活補貼費標準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技班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創業補貼政策;將每年評審認定資助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經營實體數量從100個增加到200個,每個給予3萬至5萬元無償資助。
完善創業就業獎勵機制。省政府設立“云南省大眾創業獎”,從2016年開始,每兩年開展1次評選活動,對創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優秀創業者、創業指導工作成績突出的創業導師、出色完成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的單位和在就業創業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健全完善全省各級政府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強化職能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的順暢運轉。